各博硕士培养单位及相关部门:
根据河北大学校研字[2002]4号文件《关于建立我校学位论文数据库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规定,我校于2017年寒假前取得学位的硕士、博士研究生(包括统招研究生、省内自费研究生、专业学位研究生、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)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,须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全文。本次提交的版本应为学位论文的最终版本,须与提交给学位办的纸质最终版本一致。
请通过答辩的同学按规定时间提交。
提交日期:12月13日至12月23日
咨询电话:5079426
提交步骤见附件
河北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
河北大学图书馆
2016年12月13日